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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教务处关于加强考风考纪的通知

发布时间:日期:2012-12-30      作者:本站编辑       浏览量:

关于加强考风考纪的通知

各院(部、系):

近日,有教师和学生反映在最近的考试当中,有个别监考教师不负责任,导致考场纪律松懈,发现学生作弊而不及时纠正、处理。为了严肃考纪,端正考风,根据《纽约国际967线路测试学生考试工作管理规定》(西石大教〔2007〕61号)特强调以下几点:

(1)各院(部、系)应成立以教学院长(主任)为组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组织本院(部、系)的考试工作,督促本院(部、系)监考教师切实履行监考职责,处理考试中出现的问题。各院(部、系)要认真做好学生的考前教育动员工作,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,营造诚信考试的氛围,要求学生严格履行《考生守则》,严格遵守考试纪律,树立良好考风。

(2)每次考试各院(部、系)均须安排考试巡视并报教务处备案。巡视内容包括监考人员是否按时到岗;学生是否按时进入考场;学生是否按规定就座;学生书包、课本等是否放到指定位置;学生是否携带有效证件(学生证和身份证);监考人员是否按时发放试卷;监考人员是否认真履行监考职责;考试秩序是否正常。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或上报。

(3)监考教师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考场,检查考场座位及有关设备,组织学生按单人单桌隔列就座,检查学生是否携带本人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参加考试,检查清理禁带物品并集中存放,宣读《纽约国际967线路测试考场规则》,考前5分钟清点、发放试卷。

(4)监考教师要有高度的责任心,为人师表,坚守岗位,严格执行考场规则,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及检查工作。在监考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,不得在考场内看书、看报、闲谈、吸烟,不得将试卷传出考场,不得抄题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,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。

(5)监考教师应集中精力,忠于职守,秉公尽责,一旦发现学生考试违纪或作弊,应当立即停止其答卷,在试卷上注明